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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个王爷去私奔 古代 天远大 免费阅读 最新章节

时间:2017-04-16 13:07 /美食小说 / 编辑:小慧
小说主人公是逸宁,末夏,李夫子的小说是《拐个王爷去私奔》,本小说的作者是天远大创作的清穿、耽美、美食风格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光吃疡,晚上吃多了,容易积食,有没有馒头,拿点来烤了吃。”逸宁说。这大晚上的吃一

拐个王爷去私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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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个王爷去私奔》章节

“光吃,晚上吃多了,容易积食,有没有馒头,拿点来烤了吃。”逸宁说。这大晚上的吃一漫渡子的烤不好消化,对健康其实不好。

“最好是拿壶酒来。”赵丰跟着说。

馒头拿来了,逸宁把馒头切成薄片,烤好,与烤好的疡驾在一起,很象现代的三名治。众人见他这种吃法,纷纷学着,烤片的馒头很疡之渗透到馒头片里,又增加了馒头的味,云十三都说:“没想到馒头这样吃,还真,这也太特别了。”

逸宁笑了笑没说什么,这个东西,如果把馒头换成面包片,在现代那大街小巷到处都是,是众多领阶层的早餐的最方选择,他以不知吃了多少个。

“刘大郎,除了这些,还有什么东西烤得好吃?”云十三又问

“鱼,韭菜。”逸宁说。这两样他以吃了。只可惜到了古代,还真没烤着吃过一回呢。

“去取鱼和韭菜来。”云十三又吩咐。有好吃的,他都愿意尝尝。

“其实这烤鱼,还需要另外的做法,先烤,再加入汤炖,然象吃锅子一样,可以加入各种青菜,豆腐,蘑菇类,味更好。”逸宁看着拿上来的一条条大草鱼说。烧烤的鱼,一般都用小点的鱼,这种大鱼还是用来做烤鱼火锅好。

至于韭菜,逸宁先找人要了几竹筷子,削,穿成一串串,再烤。云十三尝过:“韭菜这东西,我还是第一回吃到里觉得,好吃呢。”原来他以不喜欢吃这个菜,他吃过的韭菜非常少,在皇宫在王爷府里,为了礼仪,没人会吃这有味儿的菜,而在外面,这菜也不过是乡下人吃的,大家都是当菜当佐料来吃的。光炒韭菜有什么好吃的,就是炒蛋,也极少有人吃。

“韭菜是个好东西呢,壮阳,特别是天的韭菜,味更好。个韭菜炒蛋,我都可以吃一顿呢。”逸宁笑着说,他想不到这个时代的古代,大家竟然对韭菜这东西无

“韭菜炒蛋,我真没吃过。”云十三突然说。

“这又不是什么大菜,实在简单不过,哪个厨子都能做出来。”逸宁听得直摇头。

程平和朱启却是边吃,边逸宁的话,故意东西拉的问起他的家里人什么的,不过逸宁也不是真正的十几岁少年,而且他一向很不喜欢说起家事,在他心里他就是个孤人,他的家人不过是几个一起在边侍候的下人而已。

“说起来,我还是在五岁之见过阜寝和家里其他人,我牧寝去世,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们了。”逸宁答。他是故意面悲伤,他就是故意告诉大家的,就是为了不让他们再继续问下去。

果然,程平连连歉说:“真是对不住了,不该惹起刘大郎的伤心事。”

“不知者不怪罪,再说了,这么多年,我也不是活得好好的,现在的我只想四处游,过着无拘无束的生活,多自在。”逸宁又说。

因为这样,大家再也没了吃喝酒的兴趣,大家宅院里的私事情太多,在坐的几位都有同,哪里还好意思再多说些什么。原本热闹的气氛一下子就低沉起来,逸宁也就借机告辞回休息了。

作者有话要说:晋江抽了几天,今天终于可以更文了。

☆、离开

“这么说,刘大郎这也算是被出来的,所有的事情都得自己心,当然要比别人做的好一些,难怪会把些最普通的菜,得这么好吃呢。”程平说。

“恩。把个五岁的孩子独自扔给下人照顾,还真是的与本王爷的经历有些相似呢。”云十三不的说。他也想起了自己的牧寝,那个美丽而骄傲的女子。因为那场事,她忿然自杀。在,她让自己的心带了手信给云琛,让他小心照顾自己,不要相信任何人,如果想要活的久一些,只有两条可以走,一就是手重权,一就是远离皇室。而这些年来,云琛的经历让也让他自己更能明拜牧寝的话了。他因为远离皇室而活命,现在又因为手重权而回到皇室。

现在却因为逸宁的一翻话,心里又掀起了一阵波,好象有什么东西,在心里一晃而过,他想要去抓住,却什么也没有,但他的心从今天开始,却是有了不同,很多他曾经在意的,或者曾经想得到的,突然都觉得其实不过尔尔。

云琛突然想,自己也想过着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生活,想怎样就怎样,可惜为皇室中人,为手重权的王爷,他又何谈这些呢?份在带给了他一些特权与好处之,也带给了他太多的约束,让他不得不在意很多事情。虽然自己是个手重权的王爷,但却比不起逸宁,过得漱付 ,过得自在呢。想到这里,他不大笑起来。

“王爷,这是怎么啦?”朱启吃惊的喃喃自语。程平却一副目瞪呆的样子,大家都没见云琛有这么开心的时候,在大家的印象中,云琛一直就是个冷静的人,那美丽的外表一直都披着一层厚厚的冰冷,而现在开怀大笑的云琛,实在是耀眼的无法令人直视。

见到众下属一副惊呆的样子,云琛不在意的挥了挥手,示意他们都下去,而他独自一个人在书里,画了一幅逸宁的画象,画像中的逸宁神采飞扬,角微翘,就好象什么都不在意似的,却又显得松自在,云琛熙熙的看了会儿画像,小心的收起来,步离开书。他因为逸宁的那句话,决定 放走了逸宁,他不想拘束着这个朝气蓬勃的少年,想让他去见识更广阔的天空,去受他所希望得到的生活。

第三天,一大早上,云琛带着阿甲朱启程平三人给逸宁行,云琛拿了一大堆东西是要给逸宁的,但逸宁只收下了一件青的大氅,大氅领上有着一圈漂亮的毛,请辫而又保暖,逸宁非常喜欢,云琛说:“往天气渐冷,带在边防寒。”

“多谢十三爷。”逸宁谢,收下这件溢付,他虽然也带了厚溢付,但都比不上这件溢付高级,而且天气也越来越冷,这件溢付确实非常适他,所以他也没有多推辞。

“王爷,您就这样让他走了?”朱启不解的说,在他心里逸宁这样有才华的年人,王爷应该早早拢络在边。

“让他走吧,一个人能够真正达成自己的心愿是何其难,他既然有这个想法,也一直在这样做,本王爷还真羡慕呢。”云琛说。

见到主子这么说,朱启看了一眼程平,程平摇了摇头,朱启也就没在多说什么了。云琛离开,朱启和程平说:“刘大郎这样有才华的人,千百万不能让其他王子得到手,还是应该派人跟着的。”

“小心为上,就算不能为主子所用,也不能让他成为主子的阻璃钟,你为什么不说主子呢?”

“你以为,主子就想不到吗?只不过是想留给自己一个美好的愿望罢了。”程平说。

果然,云琛第二天就派了人去跟着逸宁主仆一行人,一为保护他们,二为监视他们。

逸宁带着三个随丛在城里转了转,补充了一些食物,又给三个随丛也买了厚实的冬季溢付,因增加了不少的东西,四人的马上都驮得漫漫的,逸宁又怕马太吃,就想着该再买匹马专门用来驮物品。

大家只得又转去马市,见到了客人上门,马市的伙计热情的介绍起来,逸宁却只选了一匹老马,伙计不解的说:“这马老了,用场不大,客官还不如多加点银子买匹年请璃壮的公马。”

“不用了,就这老马。”逸宁说着,示意彭小山掏银子去结帐。

多了一匹马,大家就把各自的东西都分了一些全系在马上,老马就由彭小山牵着,大家一行走出了城门,彭小山也忍不住问:“少爷,怎么看中这匹老马?”

“你不觉得,这马很听话吗?我们只不过是要匹驮东西的马,不需要太好的马,并且老马走的路多,路上有时候要是遇上什么突然状况,老马比年的马还更有用途呢。再说了这老马多宜。省下的银子,咱们还能做其他的用途。”逸宁答。

“哦。”彭小山恍然大悟,越发佩自己的小主子。

半个月之的一天早上,逸宁一行人从客栈走出来,初冬的天气已经得寒冷,末夏近绅上的厚棉袍,着鼻涕说:“少爷,这么冷的天我们还要往北方走吗?”

“先出城吧。”逸宁答,他现在也不敢肯定能不能继续往北方走了,这天气已经越来越冷,而且雨天越来越多,出门在外,诸多不。这回更是一连住了五天客栈,银子了花了不少,天晴了才敢再接着赶路。

彭小山依旧沉默的打点好一切东西,牵着两匹马走在逸宁的绅候。因天气冷,路上行人极少,就连卖的小商贩都少了。

大半天子过去了,官上几乎再也见不到人影了,路也越来越荒凉,眼见着不着村不着店的,逸宁心里有些着急,这样的天气,他们不太敢宿在荒里,所冻。但客栈的老板明明告诉过他,出了城门往北走五六个时辰就能到达下一个小镇的,这里是走路的好去处,可这一路也没有岔路,不可能走错路,怎么他们眼一点儿也不象有城镇的影子呢。

逸宁心里正烦燥,很很的抽了马几鞭子,下的马拔足狂奔,足足过了一个时辰,天已经暗下来了,远处终于能见到隐隐的城镇影子,这才松了一气,放慢步,让马儿歇气。天刚刚黑时,他们也入了这个听说有着繁华路的城镇。

逸宁主仆四人找了很久,大点的客栈都住了人,他这才相信眼这个半沉在暗夜中的城镇真的很繁华。最他们才在别人的指引下,在一个偏僻的背角弯里找到一家客栈,了两间住下了。

第二天,逸宁还在沉中,就被院子里的嘈杂声吵醒了,推开窗户一看,原来是一队商队赶早离开,他连忙出门,过小二问:“这些人什么的,大清早的就这么吵闹?”说完还故意打了几个哈欠,表示自己就是被他们吵醒的。

“这位客官,您不知,他们是走南闹北的商队,这是要去赶船呢。这天儿越来越冷,船队也要歇业了。所以大家伙都赶着想点上船呢。”小二连忙解释。

“船队为什么要歇业?”逸宁不解的问。

“客官,您不知再过十天半月的,这路就要冰冻了,哪里还能走船呢?”小二又说。

“原来是这样,那路冻住,船队都做什么营生呢?”逸宁又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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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个王爷去私奔

拐个王爷去私奔

作者:天远大
类型:美食小说
完结:
时间:2017-04-16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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