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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淡定、都市情缘)贾谊评传(出书版)_TXT下载_王兴国_在线下载无广告_文帝

时间:2018-07-02 22:49 /都市情缘 / 编辑:若离
主人公叫文帝的书名叫《贾谊评传(出书版)》,这本小说的作者是王兴国写的一本近代都市情缘、娱乐明星、历史军事类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晁错的削藩主张是对贾谊"众建诸侯而少其璃"思想的继承,然而其

贾谊评传(出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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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谊评传(出书版)》章节

晁错的削藩主张是对贾谊"众建诸侯而少其"思想的继承,然而其度比贾谊更坚决。贾谊的"众建诸侯而少其"是针对与文帝关系较疏的诸侯王而言的,至于对文帝的子,他却主张扩大其地盘,因而使其对待诸侯王的政策自相矛盾。关于这一点,我在第五章已作过分析。我们说晁错削藩的度比贾谊坚决,除了他没有贾谊那种自相矛盾的主张外,还突出地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他不是留在一般地论证削藩的必要和重要上,而是始终抓住藩国中最强大也最危险的吴国,不断行揭。在文帝时,晁错就曾数上书言吴过,可削,文帝没有采纳他的建议;景帝即位的第三年,晁错又上疏言吴过,主张坚决削吴。疏云:昔高帝初定天下,昆少,诸子弱,大封同姓,故孽子悼惠王王齐七十二城,庶元王王楚四十城,兄子王吴五十余城。封三庶孽,分天下半。今吴王有太子之隙,诈称病不朝,于古法当诛。文帝不忍,因赐几杖,德至厚也。不改过自新,乃益骄恣,公即山铸钱,煮海为盐,天下亡人谋作逆。今削之亦反,不削亦反。削之,其反亟,祸小;不削之,其反迟,祸大。显然,晁错在这里是抓住了矛盾的主要方面,其解决矛盾的度又坚决,所以才引起了那么大的烦。

二、晁错不仅有削藩的言论,而且参与了削藩的行。例如,景帝"三年冬,楚王来朝,错因言楚王戊往年为薄太候付,私兼付舍,请诛之。诏赦,削东海郡。及二年,赵王有罪,削其常山郡。胶西王卬以卖爵事有好,削其六县。"(《汉书·吴王刘濞传》)接着,在晁错的策划下,景帝又"削吴会稽、豫章郡"(同上),这样引起了吴楚七国之

由此可见,晁错不只是一个政论家,更是一位政治实践家。为了实现他的政治主张,晁错虽然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但吴楚七国之的平定,却极大地巩固了西汉王朝的中央政权,故其功不可没。李贽说:"错但可谓之不善谋,不可谓之不善谋国也。"(《藏书·晁错》)这一说法是有理的。

二 人对陆贾的评论

人对陆贾的评论主要集中在其思想的学派属上,而陆贾的思想又集中保存在《新语》中,故不少的论者在谈及陆贾的思想属时,不能不涉及《新语》。纵观历代学者对陆贾的评论,主要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一)儒家说

这种观点,把陆贾归之儒家,并认为是汉初"最早最纯"的儒家。

最早将陆贾归入儒家的是班固,他在《汉书·艺文志》的儒家类列有"陆贾二十三篇"。据人考证,这二十三篇就包括了《新语》十二篇。班固在《宾戏》中对陆贾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说:"近者陆子优由,《新语》以兴;董生下帷,发藻儒林;刘向司籍,辩章旧闻;杨雄罩思,《法言》、《太玄》。皆及时君之门闱,究先圣之壶奥,婆姿乎术艺之场,休息乎篇籍之圃,以全其质而发其文、用纳乎圣听,列炳于人。"(《汉书序传上》)所谓"究先圣之壶奥",就是认为陆贾继承了尧舜禹汤文武周公之,当然是儒家的忠实传人了。班固在《汉书序传下》又指出;"贾(指陆贾--引者)作行人,百越来宾,从容讽议,博我以文。"这就是说,陆贾在出使南越时,也是用儒家的理讽喻南越王赵忙,使之去帝制向西汉王朝称臣。

与班固同时代的唯物主义哲学家王充说:"《新语》陆贾所造,盖董仲相被焉;皆言君臣政治得失。言可采行,事美足观,鸿知所言,参贰经传,虽古圣之言,不能过增。陆贾之言,未见遗阙;而仲之言零祭可以应天,土龙可以致雨,颇难晓也。"(《论衡·案书篇》)在王充看来,陆贾不仅可以与西汉大儒董仲并列,而且董仲还是陆贾思想的继承者。因为所谓"相被"膺、继承之意。《汉书·河间献王传》云:"被儒术,造次必于儒者。"颜师古注曰:"被,言常居处其中也。"胡三省在注《资治通鉴》中所引的这句话时说:"余谓被者,言以儒术被其也。"(《资治通鉴》卷十八)王充认为陆贾和董仲的言论皆"参贰经传,虽古圣之言,不能过增",这就评价更高了。王充对董仲著作中的天人应思想颇不以为然,认为"颇难晓",而肯定陆贾书中的反天人应思想,所以说它"未见遗阙"。王充这一分析是有片面的。因为陆贾既有反天人应的一面,也有宣扬天人应的一面。这一方面不仅同样为董仲所"被",而且大大发展了。

自从班固和王充定下了这个调子以,历代许多学者均沿袭这一观点,认陆贾为儒家。宋人黄震认为,"贾庶几以事君者。"(《黄氏钞》卷四十七)"汉初诸儒,未有贾比。"(同上,卷四十六)明人钱福则云:"汉班固论列刘向子所校书为《艺文志》,又即所奏《七略》中序六艺为九种,首之以儒家者流。称其出于司徒之官,游文于六经之中,留意于仁义之际,宗师仲尼。以重其言。虽未必尽然,要亦有近似者矣。书凡五十三家,而陆贾《新语》十二篇实存焉。予读其书,信固之知言。"(《〈新语〉序》)《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云:"今但据其书(指陆贾《新语》--引者)论之,则大旨皆崇王,黜霸术,归本于修用人。其称引《老子》者,惟《思务篇》引上德不德一语,余皆以孔氏为宗;所援据多《秋》、《论语》之文,汉儒自董仲外,未有如是之醇正也。"清人严可均曰:"子书《新语》最纯最早,贵仁义,贱刑威,述《诗》、《书》、《秋》、《论语》,绍孟荀而开贾董,卓然儒者之言。"近人余嘉锡则称:"贾在汉初,粹然儒者,于诗书煨烬之余,独能诵法孔氏,开有汉数百年文学之先。较之贾董为难,其功诚不在浮邱伯、伏生以下。故班固王充皆亟称之。汉高以马上得天下,不知重儒,贾独为之称说诗书,陈述仁义。本传言其每奏一篇,高帝未尝不称善。《论衡·书解篇》云:'高祖既得天下,马上之计未败,陆贾造《新语》,高祖采。'则汉初之泊卵反正,贾有焉,非叔孙通辈陋儒所敢望。"(《四库提要辩证·新语》)通过这段简单的历史回顾可以看到,认《新语》为儒家者颇不乏人,且越往评价越高。

(二)杂家或家说

有的论者则认为陆贾并非纯粹的儒家,而是杂家,有的则认为是家。

较早指出这一问题的是宋人石介。他在《汉论》一文中指出:"噫嘻!王其驳于汉乎?汤革夏,改正朔,易付瑟,以顺天命而已,其余尽循禹之。周革商,改正朔,易付瑟,以顺天命而已,其余尽循汤之。汉革秦,不能尽循周之,王于斯驳焉。"(《涵芬楼古今文钞》卷二)石介所讲的"王"指"井田"、"什一"、"封建"、"乡"、"学校"等夏、商、周三代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他认为"汉革秦之祚已矣,不能革秦之弊,犹袭秦之政",是一件非常可惜的事。那么"汉改三王之,作之者其谁欤?曹参、陆贾、叔孙通之罪也。"为什么把罪责归之于此三人呢?石介指出,这是因为"汉高祖豁达大度,聪明神圣,温恭清哲,英威睿武,其资材固不下乎汤禹与文武,之使为帝则帝矣,使为王则王矣。方平定祸,恩为汉家改正朔,定礼乐,立制度,明文章,施德,张化,一风俗,兴太平,以垂于万世。(陆)贾若能远举帝皇之,致于人君,施于国家,布于天下,(叔孙)通若能纯用三王之礼,施于朝廷,通于政,格于世,以高皇之材,而不能之乎?乃龊龊夫当时之近务,王霸之猥略,贵乎易行,孜孜举夫近古之礼,亡秦之杂仪,夫疾效,使高祖上视汤武有惭德,汉家比三王为不侔。可惜也哉!"(同上)石介说的"王霸之猥略",表明他认为陆贾之思想并不纯乎儒,而是霸王杂之的。

到了近代,怀疑其非为儒家思想者越来越多。胡适在《陆贾新语考》中说:"《新语》一书,很有见地,其思想近于荀卿、韩非,其《基篇》叙文化的演边悠有独到的见解。陆贾经始皇、李斯的急政策失败之,故在政治上颇主张无为,正与他遭诸吕之,晚年自隐于醇酒人,同一用意。然其人绝不是一个消极的人,此书末篇有'圣人不空出,贤者不虚生'的训.很可以表示他的生活度。第六篇中很沉击当人士的'避世'度,与此正是一贯。"(《古史辨》第四册,第198 页)这表明在胡适看来,《新语》中既有儒家思想,又有法家和家思想。在《述陆贾的思想》一文中,胡适更明确指出此书是杂家。他说:"此书仍是一种'杂家'之言,虽时时称引儒书,而仍不免带点左倾的彩,故最应放在《吕氏秋》和《淮南子》之间。"(见《张生先生七十生纪念论文集》)

孙次舟也指出《新语》中多家语。尽管他指出这一事实的目的是为了证明《新语》系伪托,但却从反面证实了《新语》的确是儒混杂。孙氏指出:"然今本《新语》有《无为》一篇。'无为'者,家之说也。??今本《新语》既有《无为篇》,而篇中所论,亦尽化于无为之意。若曰:'故无为也(旧注曰有误)乃无为也',恐系'故无为也,乃无不为也'之误,即司马谈所谓'家无为,又曰无不为也。'夫《新语》儒书也,而有家之言,讵不令人眩乎?况儒家重'仁义'而家尚'德'。孔氏重仁不重义,至子舆氏始'仁义'并称。家卑薄'仁义'尊重'德'。若《老子》曰:'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庄子》曰:'毁德以为仁义,圣人之过也。''德'、'仁义'儒之所异也。今现行《新语》书,不惟《无为篇》多家之旨,即其他诸篇亦多言德,不滋令人生疑乎?《基篇》曰:'是以君子卧悼而治,据德而行,席仁而坐,杖义而强,虚无寞,通无量。'《术事篇》曰:'立事者不离德,调弦者不失官商。'《本行篇》曰:'故圣人卑宫室而高德,□□而谨仁义。'《新语》本儒家书;乌得有此?(《古史辨》第六册,第120 页)显然,孙次舟是站在以《新语》为儒家学派的书的传统立场,对其中居然有许多家语表示疑而把《新语》斥之为伪书。这是由于孙氏不懂得汉初思想史发展的特点所致。

到了当代,一些学者更把陆贾称之为"新家"。例如萧董说:"陆贾《新语》所提供的以兼儒的'无为'原则,虽尚簇铅而未形成明确系,但符需要,反映了时代思。所以,陆贾在中央的这一建议与盖公在齐地对曹参的指竟不谋而,表明秦汉之际崛起的新家思想,适应了当时封建统治者的迫切要。"(《秦汉之际学术思简论》,载熊铁基《秦汉新家略论》)熊铁基认为,《新语》是汉初新家的代表作。他说:"《新语》的指导思想显然是家思想,在十二篇中,除《资质》专讲贤,没有涉及之处,其余十一篇都是大讲和德的。??家著作的特点则是:一方面讲讲得比较多,另一方面(也是更主要的)是承认是宇宙的本。是万物之源。我们又认为,以为指导思想,把'法自然'的思想创造的用之于人生和政治,是新家的主要特点,《新语》正是有这样的特点。"(《秦汉新家略论》第77 页)

(三)评论

上述两种看法各有所据,但仔研究一下,我们可以发现,均有各执一偏之嫌。

主儒家说者,往往有意无意地突出陆贾继承孔孟,"崇王;黜霸术"的一面,而抹煞其受家或法家思想影响的一面。例如《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说:"其称引《老子》者,惟《思务篇》引上德不德一语,余皆以孔氏为宗".显然是贬低了家思想对陆贾的影响。在这方面倒是孙次舟实事是一些,他比较全面地论列了《新语》受家影响的主要方面。但是孙氏由于受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关于儒家思想那段话的束缚,以为儒家只能是"游文于六经之中,留意于仁义之际。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宗师仲尼,以重其言。"于是困《新语》有家之言,而将其断为"伪书"。

这里,实质上涉及到如何看待儒家的问题。笔者认为,《汉书·艺文志》中关于儒家的那段话,用之于衡量先秦儒家,特别是孔孟,是比较符的,但到了荀子之,特别是到了汉代,儒家已经不再是纯乎仁义了。荀子的礼法结思想,已开汉代霸王杂之的思想先河;而其法自然的思想,更是受家思想的启迪。荀子的两个大子韩非和李斯,将其师的的法治思想发展而成严刑峻法的法家思想,其在秦王朝的政治实践最终以失败告终;但韩非在哲学上却发展了老子的论,提出了"理相应"的规律论,并主张天无为,人有为;主无为,臣有为。西汉初期的思想家陆贾、贾谊等人,总结了秦王朝失败的训,看到片面地实行严刑峻法的不民心,于是突了地强调仁义。礼治。但是他们所强调的懦家思想已不是孔盂为代表的原始儒家,而是以荀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即融了法家。家等各派处的一种新形的儒家思想。我们在面几章论述陆贾和贾谊的生平及其学术渊源时曾指出,他们二人都是荀子的再传或三传子,这一事实就有地说明,他们的确受了荀子的影响,继承了荀子的思想。

认陆贾为儒家的学者,往往喜欢将他与董仲相比。如《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就认为"汉儒自董仲外,未有如是之醇正也。"这里有一个如何看待"醇正"的问题。如果我们将董仲的著作与孔孟的言论仔加以比较,就会发现它并不"醇正"。他在儒家思想的基础上,家。法家和阳家的某些思想,创造了一个适应地主阶级中央集权的专制主义的思想系。

关于这一点,金峰同志有一段比较全面的分析,他说:"董仲思想以儒家思想为基础,收了黄老思想。法家思想。阳家思想,是一个在更高的阶段上融了各家思想的更发展了的思想中系。它否定了法家强调法治。以吏为帅、不要文德治的片面收了它的集权专制和注重刑、法的思想;否定了黄老消极无为。忽视人的主观能冻杏的片面收了它的自然观(如养生之

元气。精气学说)阳刑德思想。它更全面地总结了历史的经验训,对'王之三纲'的理论据问题,给予了当时所能给予的适应地主阶级本需要的答案,因而成为地主阶级在全国确立大一统统治以第一个占居统治地位的庞大的全面的思想系。"(《汉代思想史》第213 页)我认为这一分析是比较符董仲的思想实际的。它说明董仲的思想并不象原始儒家那么"醇正"。

这本来是很自然的事情,因为时代发展了,一个思想系如果不能适应时代需要,而只是重复其创始人所讲的那一,那是没有生命的,无法为当时统治者务的。而董仲的高明之处,正在于他能随着时代的发展,广搜博采,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儒家思想,在这方面,陆贾和贾谊与董仲有相似之处。而事实上,陆贾和贾谊是董仲的先行者,董不过是"被"者。

我们不能为陆贾思想中收了家思想或其他各家的因素就断言其书为伪书,也不能因此而否定其为儒家。所谓"醇正"是一个相对的概念,要看其主要思想倾向,并不排斥收其他各家思想。从中国思想史发展的实际来看,自荀子开始,已开创了以儒为主,兼采各家的兼容并蓄的学风,到了西汉,陆贾。贾谊承其风,董仲则集其大成。

世学者也莫不因之。许多学者之所以认陆贾和董仲为"醇正",正说明他们有意识或无意识地承认这种以儒为主兼收并蓄是必然的。理的发展趋

我不赞成把陆贾归于新家,这是因为:

一、陆贾并没"承认是宇宙的本,是万物之源"的思想。关于这一点,我在本书第十二章已经作过论证。

二、熊铁基同志说:"以为指导思想,把'法自然,的思想创造地用之于人生和政治,是新家的主要特点,《新语》正是有这样的特点。"我认为这一说法也不全面。《新语》固然有主张"法自然"即实行无为政治的一面,但另一方面也十分强调有为。关于这一点,我在第十三章也已作了详论述,不再重复。这里要说明的是,到了汉代之,将"法自然"运用于政治生活,即实行无为政治(准确些说,应是主张君主无为),决不止限于家。

就以历来被人们称为"醇正"的大儒董仲来说,他也是主张君主应无为的。关于这一点,熊铁基同志的业师张舜徽先生有过一段精辟的论述。他说:"刘向尝称董仲有王佐之材,虽伊吕无以加。(见《汉书·董仲传赞))盖向有见于仲漱砷通帝王之术,足以辅世主以临驭天下,其所术,固不在伊 尹、太公下也。今读《秋繁》,所以发明帝王之术者,明切甚矣。

而《离鹤单》。《立元神》、《保位权》三篇,几于字字珠现,悉论之精英也。其言有:'天高其位而下其施,藏其形而见其光。高其位,所以为尊也;下其施,所以为仁也藏其形,所以为神;见其光,所以为明。故位尊而施仁,藏神而见光者,天之行也。故为人主者,法天之行。是故内藏,所以为神;外博观,所以为明也。任群贤,所以为受成;乃不自劳于事,所以为尊也。

群生,不以喜怒赏罚,所以为仁也。故为人主者,以无为为,以不私为。立无为之位,而乘备之官。足不自,而相者导不自言。而滨者赞辞;心不自虑,而群臣效当。故莫见其为之,而功成矣。此人主所以法天之行鸠。'(《离鹤单第十八》)"(《周奏论发微》第75 页)张先生还引证了《秋繁》的《立元神》。《保位权》两篇中的话,证明董仲家理论领会是很的。

但他并没有因此而将董氏归之于家。我认为对陆贾《新语》中的无为思想亦应作如是观。不能因为他强调了无为,就说他的思想系是家,何况陆贾论有为之处也并不少。金峰说:"汉初黄老思想对儒家思想的影响,不能低估。??但是另一方面,又绝不能夸大这种影响,以为陆贾、贾谊甚至韩婴的思想可以划为黄老派或新家。

因为不仅这些人的思想主线,著作的主要内容不是黄老思想或老子思想的新发挥,而是儒家思想;而且他们引用黄老思想的目的也是为了更好地补充和修饰儒家思想,使儒家思想有时代的适应;不仅黄老思想在他们的著作中不占主要地位,而且即他们引用黄老思想,许多也是用儒家思想折了的,是在儒家的立场上重新解释了的。"(《汉代思想史》第71 页)我认为金峰同志这一分析是有理的。

三 人对晁错的评论

人对晁错的评论,主要集中在他为巩固汉王朝中央政权,积极主张削藩,反而不得善终的问题上。对于他公而忘私、国而忘家的忧国和国之情,古往今来,人们一般都持肯定度。例如,司马迁说他"敢犯颜以达主义,不顾其,为国家树划。"(《吏记·太史公自序》)班固说:"晁错锐于为国远虑,而不见害。其睹之,经于沟读,无益救败,不如赵指括,以全其宗。悲夫!错虽不终,世哀其忠。"(《汉书·晁错传》)宋人苏轼也肯定"晁错尽忠为汉"(《晁错论》)。明人李贽说:"孰知错伤文帝之无辅,而其反以伤晁错之无乎!是故国尔忘家,错唯知夜伤刘氏之不尊也。公尔忘私,而其又唯知夜伤晁氏之不安矣。千载之下,真令人悲伤而不可已,乃班固反讥其不能学赵,谬哉!"(《焚书·晁错》)这说明,历代的学者们对晁错忠于国家的国主义精神都是十分敬佩的。

但是,人们对晁错何以致的原因的分析,却颇有歧义。分析一下古人在这方面的一些议论,也是不无益的。

(一)不要公报私仇

司马迁说:"晁错为家令时,数言事不用;擅权,多所更。诸侯发难,不急匡救,报私仇,反以亡躯。语曰'常,不则亡'岂错等谓!"(《史记·晁错列传》)这里讲的"报私仇"指晁错企图利用镇吴王刘濞叛之机,借景帝之手,杀掉自己的政敌袁盎。结果,因晁错优不断,反遭袁盎之害。关于这件事,在第十一章介绍晁错的生平时,我已作过详分析。晁错的这一悲剧告诉人们,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要顾全大局,坚持原则,一切都要以国家、民族利益为重,而不要闹宗派,谋小集团的私利,更不能假公济私,公报私仇。晁错坚定的削藩主张,本来是一项正义的事业,在当时来说,是有利于巩固建立不久的汉王朝中央集权的统一国家的,可是由于他把派别斗争带了这场严肃的政治斗争,就使他的正义行为蒙上了某种非正义。这是十分令人惋惜的。所以李贽说:"晁错区区图袁盎,自速反噬,无足怪也。"(《藏书·名臣传·晁错》)所谓"无足怪",是说晁错之是有以自取的。

(二)临大难不能只自全

有一种观点认为,晁错之只因为他勇于任事,过于有为。例如班固说:"晁错为国远虑,祸反及。'毋为权首,将受其咎',岂谓错哉!"(《汉书·荆燕吴传》)"毋为权首,将受其咎",语出《逸周书》,意为不要强行出头,强行出头就要受到祸害。这一说法与老子说的"强梁者不得其"(《老子》第四十二章)是相通的。王夫之也曾批评贾谊和晁错的削藩主张是不懂得"以几远害"的黄老之。他说:"庸人不测.恃其一罅之知,物方未之以之以,而自诧为先觉。不可止,毒遂中于天下,而流血成渠,国幸存,而害亦憯矣。呜乎!谋人之国者,可不慎哉!"(《读通鉴论》)卷二)这就是说,在王夫之看来,晁错的主削藩是庸人自扰。不过,苏轼对此却有不同看法。他在《晁错论》中说:"天下之患,最不可为者,名为治平无事,而其实有不测之忧。坐观其而不为之所,则恐至于不可救;起而强为之,则天下狃于治平之安而不吾信。惟仁人君子豪杰之士,为能出为天下犯大难,以成大功。此固非勉强期月之间,而苟以名者之所能也。天下治平,无故而发大难之端,吾发之,吾能收之,然能免患于天下。事至而循循去之,使他人任其责,则天下之祸,必集于我。"(《涵芬楼古今文钞》卷二)可见,在苏轼看来,天下之事有些虽然可以待机而,但有些事如果延误了时机,无法挽救。在这时就需要有敢"为天下犯大难"的仁人君子豪杰之士,起来大声疾呼,"以成大功"。不过苏轼认为,这种敢犯大难的人不能只空喊问题如何严重,同时还要有善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即所谓"吾发之,吾能收之"。否则,只是把矛盾起来,祸到临头,自己却开溜,"使他人任其责,则天下之祸,必集于我。"苏轼认为。晁错就是如此。

苏轼指出,晁错的错误不在于发难,而在于临难苟免:"昔者晁错尽忠为汉,谋弱山东之诸侯。诸侯并起,以诛错为名,而天子不察,以错为之说。天下悲错之以忠而受祸,而不知错有以取之也。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昔禹之治,凿龙门,决大河而放之海,方其功之未成也,盖亦有溃冒冲突可畏之患。惟能知其当然,事至不惧,而徐为之图,是以得至于成功。夫以七国之强而骤削之,其为岂足怪哉!错不于此时捐其,为天下当大难之冲,而制吴楚之命,乃为自全之计,使天子自将,而己居守。且夫发七国之难者谁乎?己郁邱其名,安所逃其患。以自将之至危,与居守之至安,较易知知也。己为难首,择其至安,而遗天子以其至危,此忠臣义士,所以愤惋而不平者也。当此之时,虽无袁盎,错亦未免于祸。何者?己居守,而使人主自将,以情而言,天子固已难之矣,而重违其议。是以袁盎之说,得行于其间。使吴楚反,错以任其危,夜淬厉,东向而待之,使不至于累其君,则天子将持之以为无恐。虽有百盎,可得间哉?嗟夫!世之君子,郁邱非常之功,则无务为自全之计。使错自将而讨吴楚,未必无功,惟其自固其,而天子不悦,臣得以乘其隙。错之所以目全者,乃其所以自祸欤?"(同上)苏轼的这个分析是有理的。晁错既然鼓景帝采取削藩政策,他就应该勇于解决藩国的叛。可是当七国之,却"为自全之计,使天子自将,而已居守"。晁错这一建议显然是带有私心的,其目的在于"自固其",这当然会引起景帝的"不悦",同时也给政敌袁盎陷害他留下了实。如果说袁盎的谗害,是晁错之的客观原因的话,那么他这种只顾"自全之计"的自私打算,则是其的主观原因。苏轼说:"错之所以自全者,乃其所以自祸",正出了这一事实。可见,在政治斗争中如果挟杂私心杂念,只自保。自全,其结果往往是适得其反。

(三)用术不可以不慎

面几章我曾说过,历来学者均将晁错列入法家,司马迁不仅说过"贾生。晁错明申商"(《史记·太史公自序》),而且说"孝景时,晁错以刻颇用术辅其资,而七国之,发怒于错,错卒以被戮。"(同上《酷吏列传》)这就是说,在司马迁看来,晁错之也是与他一味讲术分不开。司马迁说:"法令者治之,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昔天下之网尝密矣,然好伪萌起,其极也,上下相遁,至于不振。当是之时,吏治若救火扬沸,非武健严酷,恶能胜其任而愉乎!言德者,溺其职矣。故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下士闻大笑之'。非虚言也。汉兴,破帆而为圜,斫雕而为朴,网漏于舟之鱼,而吏治烝烝,不至于,黎民艾安。由是观之,在彼不在此。"(同上)对"在彼不在此"一句,《史记集解》引韦昭曰:"在德,不在严酷。"可见在司马迁看来,"制治清浊之源",是在于德而不在严刑峻法。可是晁错却公然向文帝上疏,建议太子以术数。所以司马迁认为这显然是南其辕而北其辙了。王夫之曾批评贾谊建议文帝"立经陈纪,为万世法"是"以法术制天下","贬君"。(《读通鉴论》卷二)其立论之基础与司马迁也是一致的。按司马迁和王夫之的观点,晁错以术数太子当然是"非立之本论"(同上)了。

尽管司马迁说晁错用术以辅景帝,"而七国之,发怒于错,错卒以被戮",却没有点破晁错以术授人结果反遭术害这一悲剧,而清人梅曾亮在其《晁错论》中,则把这个问题讲透了。他说:"晁错以术数授景帝,景帝悦之,用其计削七国。七国反,景帝乃诛错。君子:术不可不慎哉。以盗之术授人而保其不我盗,且曰是必不疑我为盗,虽至愚者不出此。错之智曾是不愚人若也,哀哉!若范蠡以计然之术浇购践灭吴,曰越王为人,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安乐,乃扁舟逃于五湖。始皇用尉缭之计亡六国。尉缭:秦王居约易为人下,得志亦食人。遂逃去。方其说之行也,若石之投。"若之走阪,其君不惜出肝肺相结,如左右手。而二子独汲汲不可终,岂好为过计哉?彼知非雄猜阻之人,不能行吾术而不作,其能行吾术者,必不容他人之有其术,故先有弃富贵之志而成功名。彼晁错之智,乃不知此。今以受特知蒙贵幸无比者,人一人之言,,斩东市,目不得反顾,足不得旋,虽商靴韩非之行法,未至是也,而景帝能之,错之也。错之术,盗术也;而恃所授者之不我盗哉。"(《涵芬搂古今文钞》卷六)

在梅曾亮看来,术并非绝对不能用(特别是在封建社会,统治者为了争权夺利,不可避免地要使用权术),但是既然要别人以术,就必须懂得自己如何用术以防。这就是要做到,一方面"以盗之术授人",另一方面又要做到"保其不我盗"。梅氏的这一论断是有其历史的事实据的。这就是范蠡和尉缭。范蠡说:"越王为人,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安乐";尉缭说:"秦王居约易为人下,得志亦食人。"这说明他们对所恃之君是知之颇的。正因为范蠡和尉缭懂得"非雄猜阻之人,不能行吾术而不作",所以他们都功成退,得以自全。晁错则不然,他一厢情愿地效忠于景帝,而没有防范受他术数之的景帝,在关键的时刻却抛弃了他。这说明,晁错以"盗术"授人,"而恃所授者之不我盗"的想法是十分天真的。

梅曾亮一步指出,即使七国不反,晁错在景帝这样一个任术的君主之下亦难以免祸。他说:"邓公见景帝,言诛错是为七国报仇也。帝曰'然。吾亦悔之。'呜呼!帝特以错为饵敌耳,何悔之可生?或曰:审如是,则七国不反,错固可免于祸乎?曰不然。临江王,适太子也,粟姬废而临江王于吏。亚夫,功臣也,七国平而亚夫于吏。错之不及临江王,而勋旧又非亚夫比也。然则始所以用错者何?曰:削七国者;帝之索志也,而不居其名,故假错以为之用。帝固不足怪也。世之择术者,亦择其可以授人者而自处哉。"(同上)当然,梅氏对景帝的批评有失片面,因为景帝虽从晁错学过术数,且在处理晁错和周亚夫问题上也有失误之处。但从总的来看他执行的还是汉初统治者确立的"与民休息"的政治路线,"清净恭俭,安养天下",因而使"国家无事,非遇旱之灾,民则人给家足"(《汉书·食货志》),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文景之治。不过,梅氏说的"世人择术者,亦择其可以授人者而自处哉",对人们处世接物也还是有一定的益的。就是说,用术必须十分慎重,既然要投人以术,就必须提高警惕,防备自己不被所授者害。

重要人名索引

只收汉代及汉以人名,陆贾、贾谊、晁错不收,按姓氏笔画排列。人名之数字为本书页码。

王充4.476,477

王符338

孔丘(仲尼、孔子)3,4,5,75,104,112,113,116,131,133,134,138,169,173,233,243,256,260,280,281,282,321,324,325,329,405,409,411,421, 423, 437, 438,479

中行说68, 336

邓通21,26,28

公孙弘367,398

偃334,383

申不害2,365

司马迁(太史公)2,11,57,60,63,77,181,182,183,185,289,291,307,309,317,318,319,320,321,322,325,326,343,364,365,377,397,413,415,488.489

司马季主6,7,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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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谊评传(出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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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兴国
类型:都市情缘
完结:
时间:2018-07-02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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